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要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事业发展,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进一步强化人民意识。要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司法为民,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倾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进一步强化公正意识。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持续依法办案,持续保障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扎扎实实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进一步强化高效意识。要与时俱进,立足新时代,着眼新发展,以更高的工作效率推动“四大检察”工作,高质量完成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培养创新思维,在工作中结合实际,发挥检察队伍的能动性,不断推动思想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用“改革”思维深化服务,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结合“公益诉讼江西行”耕地保护专项活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强化争先意识。要保持奋发有为状态,发扬担当实干作风,树立争先进位意识,立足岗位职责,保持干劲、冲劲、闯劲,出实效、上水平。
进一步强化作风意识。要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扎实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检察文化建设,着力营造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