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日,广信区检察院针对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建设公墓的问题,采取集中公开宣告方式,向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民政局及清水乡人民政府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这是该院首次采用公开宣告方式送达检察建议,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宣告活动。

广信区检察院在开展“守护鄱阳湖”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许某某自2016年5月以来,在清水乡非法占用林地1.74亩,未经审批私自建设公墓。期间,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民政局及清水乡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管理职责,分别责令许某某拆除所建公墓并恢复原地貌,但许某某至今尚未完全拆除,上述四个单位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宣告活动中,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火涛首先就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及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向与会人员作了宣传介绍。第二检察部主任程慧淑宣读了广信区检察院向上述四个单位发出的“饶广信检二部行公建1、2、3、4号检察建议书”,并针对检察建议书中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
四家被建议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他们一致表示,检察建议书明确指出了本单位履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定会按照检察建议书的要求严格落实,积极履职,及时回复。

应邀到场的人大代表罗时贵和政协委员程丽英先后发言,他们认为这次集中公开宣告的检察建议,问题针对性、社会公益性、群众参与性、监督有效性都很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具有重大意义;与此同时,采取公开宣告的方式,既面对面为被监督单位上了一堂有针对性的法治课,又强化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执行刚性。
副检察长周火涛、检委会专职委员姚智勇在发言中肯定了四家被监督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强调要以清水乡政府为牵头单位,其他三家行政机关积极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检察机关也会继续跟踪问效,推动形成公益诉讼合力。

本次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活动,不仅有利于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就公益保护问题达成共识、形成良性互动,而且有利于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使公益侵害问题解决在诉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