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饶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职能,主要包括:(1)对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下同)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2)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3)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工勤编制6人;年末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员53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1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增加236万元,增长20%;本年收入合计1412 万元,较2017年增加23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扶贫、司法救助等财政拨款数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12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4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12万元,较2017年增加23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扶贫、司法救助等相关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31万元,占58.85%;项目支出580万元,占41.0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1万元,决算数为1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1万元,决算数为1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农林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86万元,较2017减少69万元,下降10.53%,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人数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5万元,较2017年减少4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开支降低。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万元,较2017年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由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款项于工资福利支出中列支。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23.39万元,完成预算的42.53%,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8.32万元,增长55.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9.52%,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3.19万元,下降57.2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量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7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11.5万元,增长121.0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扫黑除恶案件数增多,车辆使用频率提高,车辆损耗及车辆用油增多2、现有车辆基本达到报废年限,车辆损耗加大,车辆维修费用提高3、尽管开支较上年度增加,但仍合理控制在预算数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部分由转移支付开支的款项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列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检察院各项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院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两房”建设(项):反映检察院办案办公用房、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和司法警察岗位业务培训、任职培训、晋级培训、续职培训。
(八)、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九)、“三公”经费:纳入检察院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检察院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