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广信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申请支持起诉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开展庭前调解。
余某与潘某原系夫妻关系,2022年9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余某甲、余某乙均随余某共同生活,抚养费由潘某“自行支付”。 离婚后,余某与潘某因对“自行支付”的理解不一致,产生分歧。余某认为抚养费由潘某“自行支付”是由潘某自行承担余某甲、余某乙的全部抚养费。因此,余某以余某甲、余某乙监护人的身份,向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要求潘某每月支付余某甲、余某乙的抚养费。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潘某联系,本着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助力修复亲情关系为目的,向潘某了解具体原因。潘某表示,其并未拒绝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也替女儿支付过学费、购买生活用品等,已经履行了“自行支付”的抚养义务。
开庭前,在法官的组织下,检察官与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对本案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检察官着重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改变、子女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共同关心、有助于孩子未来成长等方面开展和解工作,最终通过检察官与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亲情感化,双方当事人终于就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时间、方式形成了一致意见,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得以迅速、妥善和解,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争取法律援助、出庭支持起诉、协助庭前调解等多种形式进行支持起诉,深化与工会、妇联、残联、教体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起弱势群体保护联动机制,帮助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守护“少年的你”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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