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教育是孩子的第一教育,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家庭保护层面的重要着力点。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郑某某、郭某某涉嫌盗窃案中,经社会调查发现,王某某、郑某某、郭某某家庭教育情况和管理方式都存在家长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不足。为督促监护人改变监护方式,帮助孩子有正确的行为方式,良好的进行学习和生活,广信区检察院结合社会调查情况,制定“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强化家庭教育的力度,弥补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缺失,并向王某某、郑某某、郭某某的家长当场宣告送达。并请上饶市佰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专业人员对每个家庭的监护人开展了亲职教育,进行现场答惑。

下一步,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将对未成年的家庭监护跟踪督促,采用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访问、调查、核实,充分了解“督促监护令”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