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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08 18:00: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二十大报告在党的工作报告历史上首次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一年来,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自觉融入区域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1. 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一年来,我们聚焦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懂弄通做实,把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党组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和检察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快速行动、统筹部署,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精神实质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以“永远跟党走”的总体思路,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创文等各项现代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红色教育、生态治理、为民服务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入行。——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年向区委常委会会议报告年度检察工作情况,主动向区委和区委政法委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均获得主要领导批示和肯定。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制定加强党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八条措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颁发“光荣在党50年”和“从检30周年”纪念章,汲取奋进智慧和力量。——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学业务先学政治,建立政治理论考试制度,出台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开通运行智慧党建平台,积极打造“知信先锋365”党建文化品牌;传承红色检察基因,通过举办政治轮训班、读书研讨班、争创“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红色经典诵读、“每月之星”展播、二十大思想主题征文、建功新时代演讲比赛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自觉。健全党建工作督查机制和约谈机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以高质量的党建工作推动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2. 坚持服务大局,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一年来,我们聚焦“比学赶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自觉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惩破坏安全稳定重大刑事犯罪。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3周年、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段,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广信建设。以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司法办案切入点,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严重违法犯罪嫌疑人110人,提起公诉509人。重点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8件82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等犯罪案件29件42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以深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抓稳扛牢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加大办案力度,确保依法高效精准办理,起诉渋恶犯罪集团案件1件8人,切实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紧密结合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化“打伞破网”“行业清源”,注重深挖线索。2022年我院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黄瑜同志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委“双一号工程”精神,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制定《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联合区侨联共同挂牌成立“检侨驿站”,依法保障侨商和侨资侨属企业的合法权益。联合区公安局、区市管局会签《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整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资源。以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地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一年来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知识产权案件35件96人,以实际行动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双联系双促进”专项行动,有效促进了辖区营商环境的改善。
  3. 坚持司法为民,切实保障民生福祉一年来,我们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自觉在监督办案中践行初心使命,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保障高品质生活。——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持“应救尽救”,向64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3.8万余元。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与区教体局、民政局、总工会等十一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救助格局,实现司法救助对象全方位、多元化救助。向区教体局移送多元救助线索3起,已全部办结。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助力我区区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积极回应人民深度关切。将心比心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首次信访案件院领导包案制,51件群众信访件到期答复率100%。做好网络突出风险点整治,起诉网络开设赌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81件109人,切实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捂好群众“钱袋子”。起诉侵犯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件9人,实地排查小作坊、散装食品超市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活动,办理27件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帮助农民工讨薪49万余元。充分运用智慧检务带来的便利,搭建远程接访平台,让距离不再是问题;全面推开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多方参与,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用心用情打开群众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倾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协同教育、公安等部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牵头十部门共同发文,落细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起诉14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宽容不纵容,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不起诉16人。对监护人侵害、遗弃案件,开展支持撤销、变更监护权民事起诉案件,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完善“督促监护”工作机制,向“问题少年”背后的“问题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36份,携手区妇联、关工委启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选派15名检察人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等22人次,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2022年区检察院荣获“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未检办荣获“全区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曹艳蕾同志荣获“全区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称号。
  4. 坚持精耕主业,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一年来,我们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更新司法检察理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刑事检察优化提升。坚持客观公正,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准逮捕197人,不起诉289人。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应用尽用,提出量刑建议509人,采纳率100%。通过加强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努力降低“案-件比”,提高办案质效。强化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件,纠正漏捕漏诉16人。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合法性核查,办理刑事执行违法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建议收监执行2人。加强监工作衔接,建立信息互通、提前介入、移送起诉等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全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依法提起公诉6件9人。——民事检察更为精准。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检察类案件58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6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9件。聚焦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办理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件7件,以支持起诉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彰显司法温情。——行政检察稳步推进。全年办理行政检察监督类案件39件。其中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7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行政跟进监督案件2件、行政生效裁定监督案件1件、社会治理类检察案件2件,其他行政违法类案件5件。推动“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拓展,防范同类案件重复发生。多举措、多方参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如化解祝某某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公益诉讼检察深入拓展。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共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1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36件,资源保护领域3件,食品药品领域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安全生产领域2件,军人权益保障2件,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其他领域11件。办理的督促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我省首个最高检正义网“千案展示”案例。
  5. 主动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一年来,我们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促进检察履职更加规范、优质、高效。——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履职评议工作,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专题《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积极走访省市区各级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6条,面向社会公开聘请30名听证员,组建听证员库,召开公开听证会113次。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公开选聘特邀检察官助理6名“益心为公”志愿者25名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坚持全面依规从严治检,认真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及时防控廉政风险。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职能作用,对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办案权进行监督制约。通过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情况的检查,实事求是的评价办案质量和效果。——有效激活内生动力。围绕工作重点,与德兴市院结对帮扶互派业务骨干交流,以资深检察官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带动新进人员,带动司法理念,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搭建“检察官大讲堂”“得一学堂”等学习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干警办案履职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区人民检察院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的一年;是积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监督方式不断优化的一年;是队伍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检察公信力显著提升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在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对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检察需求把握还不够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还需更大作为;二是检察办案理念更新还不到位,法律监督工作仍需固强补弱;三是新型类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的培育举措有待丰富,队伍整体素能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正视、切实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篇章,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2023年,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紧紧围绕“五个牢牢把握”,以“六个必须坚持”为指引,以更加积极有为的实干担当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大格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住“稳进、落实、提升”不放,系统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推进全面融入中心城市、打造产城融合新标杆,全力谱写富裕幸福美丽现代化广信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一是更加坚定坚决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中把牢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充分履行好政治性极强的检察职责,以能动司法的检察履职、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二是更加用心用情服务广信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围绕区委相关部署和规划,充分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职责,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化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司法政策。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乡村振兴领域检察保障举措,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不断提升全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更加高质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监委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工作。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人和。提升公益诉讼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加大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历史文物和红色文化遗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力度,服务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四是更加从严从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政治建检,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丰富“检察+党建”工作成效。注重专业立检,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加强检察人员证据审查、出庭公诉等核心能力养成。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对检察队伍特别是“关键少数”严格监督和管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廉洁从检各项纪律规定,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各位代表,奋斗成就历史,实干创造未来。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区委“三三三”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勇担使命,戮力前行,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广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附件: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涉及相关法律术语及检察业务工作诠释 1.司法救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因他人犯罪行为遭受重大损害,且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和其他社会救助,导致生活困难或者医疗救治陷入严重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给予临时性、救急性资助的救助制度。2.强制报告制度:2020年5月,最高检、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该《意见》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切实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监督,并依法对《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检察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与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处理,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的一种行政检察履职行为。4.“优化营商环境双联系双促进”专项行动:是广信区检察院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而部署开展的专项活动,“双联系”是指检察院联系工商联和园区管委会,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官联系各乡镇商会和园区内相关企业,“双促进”是指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5.提前介入:是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监察委员会侦查和调查工作,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侦查、调查取证工作,完善案件证据体系,并对是否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准确适用法律。6.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召开案件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组成的听证员意见,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意见,是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7、“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8.“案-件比”: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诉讼环节。“案-件比”最理想状态是“1:1”,“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周期越短,社会效果越好。9.诉前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发现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向该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恢复受损的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10.“得一学堂”:为进一步转理念、转方法、转作风,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抓实效,推进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全面提升,助力新时代广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检察院决定开办“得一学堂”,内容涵盖明德释法、检察业务、专项行动、案件管理、经验交流、素质提升、改革创新、廉政教育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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